避免有人抬杠,先力求用最简单客观的语句描述这件事里可取证的客观事实,后面有我所了解到的情况,可能细节与事实存在差异,语气可能会有失客观,请谨慎看待。
女子看病好转回家恶化下楼医生上楼发现她,拨打急救电话女子抢救无效离世家属闹事女子尸体火化,无法尸检私下协商调停无果难以走正常司法程序解决这件事
分界线以下是我所了解的细节内容,杠精和理客请直接下翻到下一个分割线
我父亲在一个排不上线的县城开了个诊所,本月一女子看病,测出血压高,我父亲征求同意后给她输了液,之后女子病情好转,在门诊聊了大约一个时的天之后回家。当天晚上,该女子又有不适,就叫她女儿先找我父亲,让我父亲不要关门,她母亲要看病,并且留下其电话号码后面拨打并没有打通,疑似是女孩说错了电话号码,然后我父亲继续在门诊等候,许久没有等到,我父亲便上楼去看情况因为都在一个区,她家在八楼,我父亲门诊就在区门口,走到四楼,发现该女子身体状态不对,就拨打了120,并将该女子背下楼。120达到后,该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是其家属认定我父亲之前的药没有开对后询问专业人士,处方并没有不妥,于是其家属转而认为我父亲背她下楼导致情况恶化,索要101万元赔偿,无果。
后协商尸检,双方都同意后,便联系了省会的法医准备进行尸检。但在尸检前一天,死者家属方无意透露并不是直接透露在我父亲这里,而是由人转述给我父亲该女子有高血压心脏病脑血栓?我也不是特别清楚,反正属于那种心脑血管病吧尸检之后如果打官司必定败诉,于是在尸检前一天将死者尸体火化。后绝口不提打官司这一类说法,并多次我家门诊闹事,更有一次直接将骨灰盒带到同区的我爷爷奶奶家门口,内住有年七旬的爷爷奶奶和即将百岁的曾祖母当时还将令一位有心脏病的老人吓得不轻,后报警处理,其不再去爷爷奶奶家闹事。但仍数次集结多人去门诊闹事。后我父亲不堪其扰,找他们私下协商,我爷爷急于处理这件事,乎爽快地答应了九万元的私了赔偿,其原本要求赔偿12万元,我父亲说最多6万元,于是公证人提出取对方也同意了这一主意存疑,不确定,但最终反悔。谈崩之后仍是隔三岔五地前闹事。
我们也询问过一些法律人士,几乎都认为打官司我父亲占据优势我的法学老师认为我父亲并没有存在失误,应该不予赔偿;我父亲询问的人认为参照几年前的某案例可能会承担10的责任赔款,如果有需要我可以把那起案件的截图贴上,但奈何对面就是不走司法程序,一直闹事。经询问,即使我们告他们骚扰法也很有可能不会受理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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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否医生在医闹事件只能处于被动地位,医生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合理索赔?
作为临床医生,虽然现实残酷但是这种情况下占理并不占优势,个人开诊所最怕这种事,一起就可以倾家荡了,如果对方摆明了闹事,建议短期内私了在可接受范围内赔钱,尽量减损失
诊所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上存在天然的劣势,如果对方赔偿要求比较合理,尽量协商解决。以下是医的医人员如何处理医疗纠纷的攻略,供参考
医人员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林律师写医疗纠纷案例的时候,是以上帝视角无立场的为大家分享,同时兼顾医患双方的权益,写科普文章主要是为患方科普,今天林律师给医人员进行一次科普,教医生护士们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应付医闹行为。
一保持良好心态。
遭遇医疗纠纷几乎是每个医人员成长的必修课,如果职业生涯没有遇到过医疗纠纷,那只能说过分明哲保身经手病例少所导致,一个合格的医人员总会遇到医疗纠纷的,甚至会遇到自己是责任人的医疗事故,因为医学是不完美的自然科学,医疗行为也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所以生医疗损害发生医疗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发生的频率问题。
既然发生医疗纠纷不可避免,那就应该学会去面对它,以常心面对它,不是发生医疗纠纷后就天塌下了,以至于茶饭不思。
根据林律师的实践经验,大部分医疗损害经处理后最终只有民事赔偿,不会有行政处罚,更不会有刑事处罚非法行医罪除外,即便某个医疗损害案例被鉴定为严重的医疗事故,只要当事人拿到赔偿后不积极追究行政责任,卫健委一般都不会主动进行处罚。所以,医疗纠纷最坏的结果,大多数只是赔钱,少数虽然涉及行政处罚,但是不会吊销执照,顶多影响绩效,影响一两年的职称晋升。
二责任人不要亲自下场协商处理纠纷。
医疗纠纷的发生大多数是因为生了医疗损害,在林律师的办案实践,没有医疗损害发生而无理取闹的情况只占极少数。那么因为某些医人员的过错导致了医疗损害,那这个责任人是不是应该参与纠纷的处理?其实不然,医人员一般都缺乏纠纷协商处理经验,因为带有导致医疗损害的愧疚,反而不利于协商处理纠纷,责任人科室医应当将纠纷交给医的医科或安全办处理,专门的医患纠纷处理部门有着非常丰富的处理经验,不管是在话术上程序上患方心理揣测上,还是案件结果预判上,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将损失及影响降低到最。
三如何应付患方当事人?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当事人肯定会找责任医生或护士讨说法,主张赔偿,其实不用害怕患方当事人,义正严词的告知,处理医疗纠纷是由医出面处理,要说法要回复也是以医的名义回复,要当事人找医的医科或安全办即可,不需要语焉不详的逃避,因为责任人本身就没有处理纠纷的权力。
四积极参加鉴定听证会。
如果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会进行司法鉴定听证会,那这时责任人最好是参加,而且作为主要发言人发言,因为只有对自己切身利益有影响的人才会认真全面的去准备这个听证会,去整理陈述材料,以便使损失降到最。同时,如果自己不参与听证会,有可能医内部责任分配的时候,不该自己承担的责任分到了自己头上。
对于鉴定听证会陈述材料,需要好好书写,这是关系案件最终结果的材料。
1.医撰写陈述材料以体现诊疗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为核心,然后充分阐述损害后果的必然性与不可避免性。
1医疗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主要阐述主要诊疗行为符合医疗常规,特别是重要的治疗操作手术,有适应证无禁忌症符合最新临床指南,同时强调有风险有创伤的治疗已充分履行知情告知义并取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还要强调已告知替代方案的利弊已制定可能出现意外风险的预案。
2对于存在漏诊误诊的情形,充分强调疾病当时的复杂性不可预知性,强调患者原因或疾病发作的特点对诊断的误导掩盖等等,强调疾病当时的症状符合当时的诊断。
3对于损害结果,强调疾病的严重性当前医学水的局限性结果的必然性与不良后果的不可避免性。例如恶性肿瘤的误诊,未及时手术,强调恶性肿瘤的治愈率死亡率,强调目前医疗条件下发现肿瘤的局限性。
4对于损害结果严重的,强调疾病的严重性,强调所实施治疗操作手术的固有风险和意外的不可避免性,或是强调即使经过积极的治疗,损害结果也是无法改变的。
2.医需针对患者提出的过错点进行答辩。
1提前预估患者指控的过错点,很多医疗纠纷进行到鉴定阶段,患者已将医的过错陈述的很清楚了,特别是调解阶段,医应该记录患者的所有指控,以便听证会答辩。如果患者只提出医有过错,没有具体指控,医也应当预估过错点,充分阐述辩解,避免听证会时措手不及。
2有经验的患者代理律师不会在听证会前将医的过错全部列举出,当医不能预估时,陈述了书面意见后,还应当对未辩解的患者指控过错点进行口头答辩,这也是听证会时需要主管医师参加的原因之一,口头答辩后,鉴定委员会会进行笔录的,必要时也可以补充书面陈述材料。
五如何应付医闹?
对于很多医人员而言,赔点钱不是什么大事,但是遇到医闹,对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影响时,是最令人担忧的。实践,针对医人员个人的医闹非常非常少,林律师只见过通过网络曝光形式针对医人员的医闹行为,也就是通过微信群自媒体不断地进行负面评价恶意攻击,而通过现实生活影响生活工作人身安全的医闹行为,非常还没有遇到过,这是因为家对医闹行为打击力度非常大。不管哪一种医闹行为,都是违法的,都可以通过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例如拘留。实践,会有不少公安机关不作为,不愿意处理这些医闹行为,那么作为医人员,一定要义正严词的向公安机关主张自己的权益,辖区派出所不负责任,可以向公安分局报案投诉,公安分局不受理,可以向市公安局报案投诉,申请执法监督,如果公安机关都不保护自己,医闹行为只会有恃无恐越闹越烈。
总之,医疗纠纷不是什么改变人生的事情,是所有普通民事纠纷的一种,以和心对待处理即可,尽量不要影响自己对医疗事业的信心。